毕业生填写就业协议书签约注意事项

2020年5月8日 星期五 邓玲 1186 招生就业办

基本常识

◆ 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是由教育部统一制表,用以明确毕业生、用人单位和高校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。

◆ 就业协议书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;毕业生办理到用人单位报到、接转档案、户籍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;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或公务员考试报名的重要依据。

◆ 《就业协议书》由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和办理,全省统一编号,每位毕业生对应一个号码。协议书一式三份,用人单位、学校和毕业生本人各持一份。

◆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有效,即从毕业当年7月1日至第三年的6月30日止,逾期作废

◆ 《就业协议书》遗失确需要补发的,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,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或书记审查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,经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给予补发。

 

签约流程

第一步:毕业生领取协议书后,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签署应聘意见。

第二步: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经过友好协商,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,签订就业协议书。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填写基本信息、签署意见并盖章。

第三步: 毕业生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所在院(部)签署意见并盖章。

第四步: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、签署意见并盖章。学校统一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《就业报到证》。

注意事项

1.毕业生二次就业的,可不签就业协议书。

2.到政府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,须经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。在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接收毕业生,就业协议书须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。在市工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接收毕业生,就业协议书须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同意,实行人事代理。

3.在省内市县落实接非国有单位的,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,可以到签约单位所属地的市(县)人才交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的市(县)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同意,实行人事代理。

4.在省外落实接收单位的,按有关省、市、县(区)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,未在省外实行人事代理的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市(县)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同意。

招就办联系人及咨询电话:邓玲  0391---7666722/7666733

 

附件:就业协议书(填写模板)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招生就业办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年5月8


}
Alternate Text 地  址: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566号
Alternate Text 联系电话: 0391-7666788
 就业监督举报电话: 0391-7666722
 就业监督举报邮箱: jtxyjyb@163.com
Alternate Text

招生就业微信

Alternate Text

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